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工作,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8〕3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7月10日。
2.全校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时量以卷面为准) |
考试课程(年级) |
6月24日上午9: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级理科、2024级医学院) |
6月24日下午3: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5级理科) |
6月25日上午9:0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3级理科 |
6月25日下午2:00 |
大学外语(二)(2025级) |
6月25日下午4:30 |
大学英语(拓展二2025级)(拓展三2024级) |
6月26日上午9: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4级理科) |
6月26日下午3:00 |
形势与政策(理论)(2025级)(开卷) |
6月29日上午9:00 |
高等数学C、E(医学院、文)(2025级) |
6月29日下午3:00 |
教师语言与演讲(2024级部分师范类专业) |
6月30日上午9: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5级文科开卷) |
6月30日下午3:00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024级部分师范类专业) |
7月1日上午9:00 |
大学语文(2025级理科) |
7月1日下午3:00 |
德育与班级管理(2024级部分师范类专业) |
7月2日上午9:00 |
心理学(2025级部分师范类专业) |
7月2日下午3:00 |
学校教育学(2024级部分师范类专业) |
3、根据课程安排,《军事理论与训练》(2025级)的期末考试以在线方式开展,考试时间为2026年6月20-26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湖南师范大学在线教学平台(网址:http://hunnu.fanya.chaoxing.com/portal)或学习通APP,按要求完成学习及考试,逾期未按要求登录考试的作旷考处理。
4.2025级《人工智能基础》(含《计算机基础及应用》重修、补修)课程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两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下发的准考证为准)。各学院于6月18日上午8:30-11:30到至善楼314保密室领取领取相关课程考试准考证。
5.来华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考核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按本通知精神组织。
6.参加本学期重修、补修及跨院选修的课程考核按照正常教学计划跟班进行,不另行安排。单独开设了重修班的课程,重修期末考核由开课学院(部)按本通知精神组织。
7.专业课程考核由各院(部)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合理安排。
8.开设了辅修专业、微专业的院(部),须在2026年6月15-18日完成辅修、微专业课程的期末考核。为避免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冲突,请各学院(部)不要在辅修、微专业课程考核期间安排主修专业课程考核。
二、命题与制卷
1.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认真做好命题、制卷工作。每门课程须按照学校规定格式,准备难度相当、内容重复率不超过20%的试卷两套,同一课程近三年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命题内容及形式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格式规范,题量充足,题型全面,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具体明确。制卷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开展,确保试卷安全,严防泄密失密。
2.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负责制卷,专业课由开课院(部)负责制卷。请各院(部)于5月30日前,将公共必修课试题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要求试题与参考答案、评分细则等材料分开单独装袋密封,命题人(单位)签字盖章。
3.各院(部)6月22日上午8:30-11:30到至善楼保密室领取公共课程考试试卷,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三、排考与组考
1.各学院(部)须于6月1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排考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①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从系统导出后打印一式两份;②《期末组考工作责任书》;③公共必修课试卷印制份数统计表(填写实考人数,备用卷份数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免修考生不列入表内)。
2.各院(部)须将2025级《人工智能基础》课程列入本院(部)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并且每个机房至少安排1名(60人以上派2名)本院老师监考,负责学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检查、考场秩序维护和签到等监考工作(学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机房对号入座)。
3.合理安排考生座位,确保对号入座,并要求学生认真签到。
4.加强监考人员的管理,组织监考人员学习《湖南师范大学监考员职责》,强调监考纪律。非我校在职教职员工的,不得承担监考工作。学院(部)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阅卷、登分与试卷分析
1.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组织、督促任课教师于2026年7月17日前完成阅卷及成绩核对、登录系统工作(教务管理系统7月17日23:00关闭成绩录入权限)。逾期未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的,将进行全校通报。
2.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考卷须及时移交相应开课院(部)。试卷移交时,应将答卷(卡)放入专用答卷(卡)袋(《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开课学院),经交接双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密封。试卷移交手续应做到材料清楚,签字到位,相关材料留档备查。
3.课程考核结束后,各院(部)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同时应及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要求
1.各院(部)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布置落实组考工作。做好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考务相关业务培训,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加强命题、制卷等工作的保密教育,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加强巡视与考场管理,规范组考行为,维护考场良好秩序;制定完善的工作预案,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2.加强诚信教育,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湖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考核违规处理办法》,通过悬挂横幅和使用宣传栏或电子屏,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考核违纪舞弊行为,维护课程考核公平公正。
教务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