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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6〕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综合推免或专项推免条件的学生,按有关程序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综合推免和专项推免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品行优良。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综合推免申请条件

1.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20%,基地班为前60%,卓越教师为前30%。

2.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专项推免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不含辅修)全部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为转换后的成绩)。

2.在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体育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中获得相应等级奖励,或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具体要求见附件六。

二、综合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2019年部属师范大学将在我校录取不占我校名额的推免生13名,其中东北师范大学2人,华东师范大学2人,华中师范大学7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人,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三。有意向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者请到学院教务办对应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综合确定。

三、专项推免生名额数:67人。

四、时间安排

1. 8月底-9月上旬,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通过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2. 9月16日下午15:00以前,各学院将推免工作细则和公示后的推荐名单、学生个人材料(申请表、三年学习成绩表、经学院认定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办公室,其中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一览表》还需交电子文档一份。

3. 9月20日前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同时在校内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4. 9月22日前,学校上报推免生名单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在10月25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相关信息,填写报考志愿,并按要求向所申请的推免生招生单位递交材料,查询并选择接受对方的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复试。学校“4+2”、“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及补偿名额的推免生只能填报指定学校唯一志愿,其余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三个志愿,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最终只可选择一个接收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内查询复试成绩和待录取通知,确认接受录取通知。

6.所有申请推免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至10月25日,推免生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举报电话:88872119 88872206

举报信箱:jwc@hunnu.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对被推荐学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推荐程序办事。

附件一: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一览表(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三: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信息表.xlsx

附件四:学院(单位)代码.xlsx

附件五:本科专业代码一览表.docx

附件六:申请专项推免要求及办法.doc

湖南师范大学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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