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制定2012级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行发[2012]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3级师范生实施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达标对象:2013级全体师范类专业学生。
2.考核时间: 6月-9月(须在教育实习前完成)。
3.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其中,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环节,学院需组织在机房集体完成;片段教学(含板书)环节,学生可自行在微格教室录制后,提交相应的视频资料,也可学院集中组织进行。
4.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达标考核题库。各个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教材范围,每个教学科目的试题应不低于10套(每课时按45分钟计)。
5.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填写好《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成绩汇总表》(附件2),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学校将把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达标实施情况纳入到学院年度教学考核内容。
附件:附件.doc
1. 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考核安排(模板)
2. 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成绩汇总表
3. 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全员达标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