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国家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8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农村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4]114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工作; (二)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三)志愿到扶贫县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四)根据湖南省贫困县200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实际需求情况,本科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信息技术及其它相关专业,同等情况下,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二、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时间:2007年10月12日—10月15日 地点: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填写好《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并上交学院教务办。填表时注意只能填报本校与学生现有专业相关的教育硕士专业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二)学校推荐 推荐条件和推荐办法及其他有关事项按《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农村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4]114号)的精神执行。 1、10月12日—10月15日,各相关学院组织学习文件,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考核小组,制定本院推荐工作细则。 2、10月16日-10月20日,各相关学院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察,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3、推荐比例:各院推荐人数与需求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1。 4、10月20日前,各相关学院将推荐工作细则和公示后的推荐学生《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和名单汇总表、材料(四年成绩表、各类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办公室。 5、10月21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推荐名单。(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0月25日前,被推荐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与扶贫县教育局和农村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若未被签约录取的学生可于10月25日—31日重新填报统考志愿。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举报电话: 8872119 8872094 举报信箱:jwc@hunnu.edu.cn 三、服务期及培养 (一)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学校任教服务期(含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时间)为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 (二)到学校任教 2008年7月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扶贫县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放入人事档案。 (三)到培养学校学习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于2011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不转户口、档案)。学生报到时需持《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在登记表中,要由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不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返回学校工作 2012年9月1日前返回任教学校工作,并继续学习部分研究生课程,结合实践撰写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学生学业成绩达到培养学校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培养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学生还应在扶贫县学校继续工作到服务期满。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08年7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在培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往返交通费补助。 (三)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教师特岗计划)相应条件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聘任为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的工资按教师特岗计划有关要求,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任教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国家为农村中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的重大意义和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相关标准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要严格按程序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附件一: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 附件二:湖南师大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湖南省贫困县2008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需求情况一览表 (附件请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jwc.hunnu.edu.cn/下载) 湖南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