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国庆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十一”放假7天,即从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分别上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安排好调课工作,并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