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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3]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对《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3]111号)文件中相关推荐条件和办法作出以下调整:

1、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习成绩优良,三年总平均成绩按专业排名位居前20%;

2、外语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被推荐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3、各学院在对被推荐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要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其它条件按校行发教务字[2003]111号文件执行。

三、推荐比例及推免名额

1、推荐比例:各院推荐人数与推免名额的比例不得超过2:1。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单 位

推免名额

单 位

推免名额

教育科学学院

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4

文学院普通班

19

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14

文学院基地班

15

化学化工学院

8

历史文化学院普通班

4

生命科学学院普通班

8

历史文化学院基地班

15

生命科学学院基地班

15

新闻与传播学院

10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9

法学院

11

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16

公共管理学院

10

体育学院

20

外国语学院

13

音乐学院

10

商学院

16

美术学院

13

旅游学院

9

医学院

15

四、学校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本校,同等条件下填报本校的学生优先推荐。学校可根据被推荐学生条件、校外推荐及校内接收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推荐比例及名额。

五、时间安排

1、9月19日—21日,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成立相应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被推荐学生业务考核小组,制定本单位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工作细则,组织学生报名填表,确定差额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2、9月24日上午11:30以前,各单位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细则和征求师生意见后的差额推荐名单、材料(申请表、三年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办公室,其中《湖南师大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一览表》还需交电子文档一份。

3、9月26日被推荐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选拔考试内容:政治(哲学占60%,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占40%)、英语、作文。

时间:下午2:30—5:00

地点:至善楼(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4、9月27日被推荐学生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校医院体检。请各院安排辅导员老师到校医院核对学生身份。

5、9月30日校推荐领导小组公示推荐名单。

6、10月9日公布正式推荐名单。

7、10月10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到研究生处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有关表格,即日填好后交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教务办审核签章后于10月13日前将表格交研究生处,愈期不予办理。(注意:正式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仍需参加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颁发的《2008年全国招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举报电话:8872119 8872094

举报信箱:jwc@hunnu.edu.cn

学院高度重视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标准全面考核,严格按推荐程序办事。

附表一:湖南师大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一览表

附表二:湖南师大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表一、附表二请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jwc.hunnu.edu.cn/下载)

湖南师范大学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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