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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往届毕(结)业生毕业和授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5]72号)第四十、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6月、9月。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认真做好2006届、2007届本科毕(结)业生毕业和授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将达到毕业和授学位要求的学生情况汇总,并分别填写好《2007年9月2006届毕(结)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表》和《2007年9月2007届毕(结)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表》,由填报人和教务办主任签字、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务必于9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将Excel电子文档发邮件至xjglk@hunnu.edu.cn。

今后,此项工作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各学院需按《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往届毕(结)业生的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往届毕(结)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表》,于每年1月、6月、9月的第二个星期之前将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不办理。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往届毕(结)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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