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05]72号)第四十、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6月、9月。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认真做好2006届本科毕(结)业生毕业和授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将达到毕业和授学位要求的学生情况汇总,并填写好《2007年6月2006届毕(结)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表》,由填报人和教务办主任签字、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务必于6月5日之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