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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第二届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学生素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学习、创新和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在活动中开发学习研究的兴趣,增加与社会接触的机会,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高司函[2007]6号)、省教育厅(湘教通[2007]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相关学院参加“全国大学生第二届广告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新闻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工学院、商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其中新闻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工学院不少于20人,商学院不少于10人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2、影视广告作品

3、广播广告作品

4、网络广告作品(包括Flash动画广告、网页形象页面)

5、广告策划案作品

6、公益广告作品

三、参赛办法及要求

详细的参赛办法及参赛要求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hnci.net.cn或www.sun-ada.com.

四、时间安排

4月20日-6月10,由各相关院系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参赛项目进行作品的创作与制作,并按规定进行装裱、装订、刻盘和填写参赛表格。6月10日之前各院提交参赛作品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五、各院主要指导教师名单:

新闻传播学院:王战老师 电话:13807312427

美术学院:陈锋老师 电话:13787255224

工学院: 孙舜尧老师 电话:13397511199

商学院:张曙临老师 电话:13607481951

六、评选及奖励

学校组织指导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确定参赛作品统一报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南赛区组委会参评。凡获奖作品的作者由湖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与此同时,学校将对参赛和获奖的学生进行如下奖励:

1、凡代表学校参赛的作者记校选课学分2分。

2、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享受学校学习优秀奖的同等奖励。

3、凡获得省级一等、国家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在其它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请相关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参赛,并认真做好学生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于素质教育科(8872247)联系。

附件:大赛报名表

教 务 处

二ОО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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