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1〕32号
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学院、教学部:
本学期定于2011年7月11日放暑假,为了尽早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部)于2011年6月24日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6月27日—7月8日为全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
二、全校公共课程考核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时量以卷面为准) | 考核课程(年级) |
6月27日上午8:30 | 大学英语(二)(10级) |
6月27日下午3:00 | 大学英语(四)(09级) |
6月28日上午8:3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0级) |
6月28日下午3: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8级理科、09级医) |
6月29日上午8:3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理科)(10级) |
6月29日下午3: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9级) |
6月30日上午8:30 | 高等数学(一)(文科)(10级) |
6月30日下午3:00 |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08级) |
7月1日上午8:30 | 大学语文(10级、09级医) |
7月1日下午3:00 | 心理学(10级) |
8月28日上午8:30 | 学业中期水平考试(09级) |
三、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一式两份)和公共课程考核人数统计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四、各有关院(部)于6月7日前将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核命题和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命题保密承诺书、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等材料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学校统一命题格式及要求一式三套按A、B、C分开装袋密封,盖章签字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统一制卷。
五、各学院6月23日上午8:30-12:00到至善楼保密室领取公共课考核试卷。
六、各学院教务办将公共课程考核填写好的《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相应公共课程开课院(部)。
七、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核安排应合理,原则上7月8日应安排课程考核。
八、所有任课教师于本学期所教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该课程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最迟不得超过7月16日(7月17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将自动关闭)。另承担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院(部)教务办于本学期7月8日前将所开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单一份〔要求有任课教师签名及院(部)公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九、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复查严格控制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 (遇假期顺延至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进行,愈期将不予受理。
十、各学院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布置落实组考工作和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圆满完成组考工作任务。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