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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本学期定于2009年1月12日放寒假,为了尽早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部)于2008年12月27日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1日为全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

二、全校公共课程考核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

考核课程

12月29日上午8:00—10:00

大学英语(一)08

12月29日下午2:30—4:30

大学英语(三)07

12月30日上午8:00—10: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8

12月30日上午10:10—12: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7

12月30日下午2:30—4:30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6

12月31日上午8:00—10:00

大学语文08

12月31日上午10:10—11:40

健康教育07

12月31日下午2:30—4:30

教育学07

1月2日上午8:00— 10:00

高等数学(一)08

1月2日上午10:10—11:40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07

1月2日下午2:30—4:3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8

三、《计算机基础及应用(一)》课程考核定于2008年12月25、26日,具体时间请各学院教务办与大学计算机教学部联系。

四、各学院于12月15日将期末考核安排表(一式两份)和公共课程考核人数统计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五、各有关院(部)于12月15日将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核命题和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学校统一命题格式及要求一式三套)、命题保密承诺书、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等材料按A、B、C三套分袋密封,盖章签字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统一制卷。

六、各学院12月26日到至善楼保密室领取公共课考核试卷。

七、各学院教务办将公共课程考核完后填写好的《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相应公共课程开课院(部)。

八、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核安排应合理,原则上1月11日应安排课程考核。

九、各院(部)要求任课教师于本学期所有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1月18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所任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单一份〔要求有任课教师签名及院(部)公章〕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十、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等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

课程考核工作细则.doc

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doc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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