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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628号)、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2019级公费定向在校师范生必须参加。

二、监测方式和时间

1.监测方式:学生统一参加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笔试)。

2.测试时间:20211120日(周六)上午9001020(全国统一时间)。

三、测试费用

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不收费。

四、工作进程

1.填报数据

请各相关学院于91717点前填报附件1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申报表”,并于928日前汇总参测学生信息,按要求填报附件2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相关信息。表中的考生个人信息必须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籍数据保持一致,分专业、班级排序填报,以避免因报名信息有误导致学生无法参加考试或所获证书无效等情况。相关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2.学习培训

请三字一话、大学语文等相关课程的开课单位,根据《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附件3)和培训教材《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与培训》,注重强化汉字应用水平相关内容的教学,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教学基本技能,确保学生具备完成高等教育的汉字应用水平。同时,请公费定向师范生所在的培养学院督促好学生自主学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有关知识,认真参加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3.参加考试

1120日,所有参测学生按参考要求按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测试,杜绝随意缺考行为。测试前,教务处将下发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学院。

4.证书发放

参测学生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达一级认定为优秀,二级认定为合格,三级和不入级认定为不合格。省语测中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印发《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由学院教务办负责人至教务处统一领取,再由学院下发到考生本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实施的一项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监测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学院师范教育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省语委办、教务处将对监测结果予以通报。

2.认真落实,协同配合。各相关学院要把监测任务要求和师范教育结合起来,明确要求、积极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监测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872247,电子邮箱:jwc205@hunn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汉字应用水平监测申报表.xlsx

 附件2: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表.xls

 附件3: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2016年修订).docx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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