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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校行发教务字〔2016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因转专业、复学或出国交换等原因而导致课程未修的学生,在不影响本学期现有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跟班补修本学期开设的该课程。

二、组织实施

专业课的补修工作由各学院教务组织学生完成;公共课的补修工作由各学院教务办协助公共课开课学院教务办完成。

三、操作方法

1、组织学生填写《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

2、根据《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以附件2为模板生成《补修上课名单导入信息表》(备注:①此表是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从第3行开始填写,第12两行不能删除②补修的修读类别都填“06”;③第D列“分组号”不用填写,也不能删除)。

3、将《补修上课名单导入信息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即可(注:也可以单个手工添加,但务必记得将“修读类别”改为“补修”,否则学生将无法申请自修)。

四、公共课的补修操作

由各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填写《公共课补修报名汇总表》,再将汇总表发给各公共课开课单位教务办;由公共课开课单位教务办按照上述操作方式第23步骤,将公共课补修上课名单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公共课程安排已全部进入了教务管理系统,学各院可以从系统里导出课程相关信息以供学生参考填报。各公共课对应的开办单位如下表所示:

课程名称

公共课开办学院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大学体育

体育学院

大学计算机应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学语文

文学院

高等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经济数学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公共管理学院

思想道德与法制

教师语言与演讲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心理学

教育科学学院

健康教育(心理部分)

健康教育(生理部分)

医学院

形势与政策

教务处

五、具体实施与时间安排

1、学生补修原则上是跟班下一年级学习并参加考核。因课程冲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不能跟班的学生,教务办可在学生补修上课名单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登录系统申请改为补修自修(自修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将《公共课补修报名汇总表》于98日(周四)之前发给公共课开课单位教务办;由开课单位教务办于915日之前完成补修上课名单的导入工作。

3、学生可在办理补修报名手续的同时先自行跟班学习,授课教师应允许学生进入课堂。学生申请补修后,由学院组织学生加入课堂,考勤可自919日起计。

4、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补修,由各辅修专业承办学院完成,操作方法一致,但必须在辅修学号前必须加上字母F


附件:

 附件1、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补修学生上课名单导入模版.xls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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