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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落实《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建设工作,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学校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材及案例库开展结题验收。

2. 学校对2021年立项的校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及案例库进行中期检查。2021年立项项目已建设完成的,也可申请结题验收。(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建设要求

1.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须从立项学年开始连续3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课,并保证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且每学年举办一次课程教学观摩与教学分享,鼓励课程出版配套教材和案例库。

2. 教材项目自立项半年后需提交教材初稿;项目结题验收时,须完成教材编写工作,教材已出版或已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对于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并限制以后此类项目的申报。

3. 案例库项目自立项半年后需提交案例库初稿;验收方式为资料汇报与成果展示。由学校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案例库在学校备案,并加以推广。

三、检查程序

1. 材料准备。

1)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类型为案例库的应提供案例初稿。

2)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附件3)和《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结题汇总表》(附件4)。类型为教材库的须提供教材,为案例库须按要求格式提供案例(附件5)。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在相应的栏目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3. 材料提交。

1)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纸质档一式两份,交教务处211办公室。电子档统一命名为立项年份+项目负责人+课程/教材/案例库+中期并发至邮箱: scb@hunnu.edu.cn

2)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结题汇总表纸质档,一式两份,交教务处211办公室。电子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打包并统一命名为立项年份+项目负责人+课程/教材/案例库+结题发送至邮箱:scb@hunnu.edu.cn

4. 学校评审。教务处(双创办)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具体审查方式见进一步通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中期检查与结题材料及相应电子档请于4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彭智辉 向莹,联系电话:88872014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需中期或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结题验收成果统计表.xlsx

 附件5: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




处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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