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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校行发教务字〔2016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因转专业、复学或出国交换等原因而导致课程未修的学生,在不影响本学期现有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跟班补修本学期开设的该课程。

二、组织实施

1、专业课的补修工作由各学院教务组织学生完成;公共课的补修报名工作由各学院教务办协助各开课单位教务办完成(由各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填写好各公共课《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后,将其电子版发给各开课单位教务办完成后续导入工作)。

2、公共课程安排已全部进入了教务管理系统,学各院可以从系统里导出课程相关信息以供学生参考填报。各公共课对应的开办单位如下表所示:

课程名称

公共课开办学院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大学体育

体育学院

大学计算机基础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学语文

文学院

高等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经济数学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与法治

教师语言与演讲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心理学

教育科学学院

健康教育(心理)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学校教育学

德育与班级管理

健康教育(生理)

医学院

三、操作方法

1、组织学生填写《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

2、根据《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以附件2为模板生成《补修上课名单导入表》(备注:①此表是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不可改动,从第3行开始填写,第12两行不能删除;②第C列“修读类别”都填“06”;③第D列“分组号”不用填写,但不能删除)。

3、将《补修上课名单导入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即可(注:也可以单个手工添加,但务必记得将“修读类别”改为“补修”,否则学生将无法申请自修)。

四、时间安排

专业课的补修工作请各学院教务办于914日(周四)之前完成;公共课的补修报名、导入工作请于915日(周五)之前完成。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补修原则上是跟班下一年级学习并参加考核。因课程冲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不能跟班的学生,教务办可在学生补修上课名单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登录系统申请改为补修自修(自修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2、学生可在办理补修报名手续的同时先自行跟班学习,授课教师应允许学生进入课堂。学生申请补修后,由各开课学院组织学生加入课堂,考勤自918日起计。

3、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补修,由各辅修专业承办学院完成,操作方法一致,但必须在辅修学号前必须加上字母F


附件:

 附件1:《补修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补修上课名单导入信息表》模版.xls



教务处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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