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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适应本科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促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实施办法》(校行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24年开设部分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2022级、2023级对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有兴趣且学有余力的我校在校本科学生。

2.符合拟开办专业的报名要求。

3.每一位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辅修学位仅限跨本科专业大类(即学门)的学生修读(见附件2)

二、2024年拟开办的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见附件1

三、开课形式及最低开办人数要求

为避免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时与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原则上要求各开办学院单独开班,且人数不少于30人。

四、日程安排

1. 202449日前,教务处、相关学院对辅修工作进行部署、并向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 416日前:各开办学院按照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各拟开办专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课程模块后报教务处审核;制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实施方案》,包括名额、申报基本条件、报名方式、遴选办法、开课时间等内容,交教务处备案。

3.418日-426日:各相关学院在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开办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培养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导自愿修读学生登录湖南师大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

4. 4228:00430日:学生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辅修报名。

5. 58日-517日:教务处根据首批辅修学生报名情况,在网站上公布最终确定开办的辅修专业/学位,部分专业因辅修报名人数少于最低开班人数而停开,这部分学生可在最终确定开办的辅修专业/学位范围内进行第二次选报。请学生留意或与相关开办学院教务办联系。

6. 520日-524日:各相关学院将最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情况汇总,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7. 527日-531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各项材料;将拟录取名单呈报学校审批;下文并在校园网上公布辅修录取名单。

五、缴费

1.经批准的学生根据申请的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数向财务处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80/每学分,学生先按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应修总学分数缴纳学费。

2.具体缴费时间:63日-614日,逾期未缴费或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缴费未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辅修资格。缴费方式参见《学生辅修学费缴费流程》。

3.学生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的(零分除外),可以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参加重修,重修课程学分需按学校规定标准收费。

六、其他

1.请相关学院务必按要求及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为确保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教学质量,各开办学院应优先选派优秀专业教师讲授辅修课程。

2.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8872120)。 


附件:

 附件1:2024年拟开办的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现有本科专业设置一栏表(2023年11月13日)(2).xlsx

 附件3:2024年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网络自助缴费平台 辅修学费缴费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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