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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征订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有序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及征订范围

针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年级开设的课程(含2024级新生),学院进入教务系统指定教材,具体分为选用教材、使用自编讲义、不使用教材三种。

二、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院党委对本院教材选用负总责,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严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正确的内容导向。境外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按需选用、为我所用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国外教材。

2.凡有必用。凡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详见附件1)。

3.择优选用。正确处理选用优秀教材与自编教材的关系,优先选用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或指定教材。如无上述教材,则应优先选用全国百佳出版社近三年新版、再版教改教材及精品项目教材,或其他高校公认共选的高质量教材。

4.适宜教学。选用教材要符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5.适应时代。选用的教材须与时代接轨,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内容陈旧、与时代脱节脱轨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教材选用征订流程

20245月,根据学院报送的本年度课程建议教材清单,学校已将课程与教材进行匹配,并导入至教务系统。

1.核准开课计划。学院首先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初始化生成下学期开课计划,然后对生成的开课计划进行开课或者不开课的调整,核对。核准开课计划后,及时联系学校教材办进行教材初始化设置,则学院可查看下学期开设课程建议教材指定情况。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下学期所有拟开设的课程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开设。

2.核对课程建议教材。下学期拟开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进入系统核对教材信息,若更换教材,请及时在“我的-我是课程负责人”中进行修改。学院如果要修改或完善负责人信息,可通过“教材板块-课程建议教材管理-设置”进行修改、完善。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负责人或教材审核负责人只能是一个人。

3.教材审核。课程负责人设置建议教材(或教务办代理选用)后,由教务办提交教材审核负责人审核,再提交教学副院长审核,最后经教务处审核,学院从系统导出下学期课程教材使用情况,经学院书记签字,纸质档盖章交教务处。学院请于624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4.学生选购教材。教材选用经教务处审核后,学生进入系统查看并在系统选购下学期课程教材。教材选购遵循自愿原则,学生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进行选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去指定书库缴费并领取教材。

学校根据学生购买意愿进行教材采购,实行“零库存、零利润”。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个学生上课前都应准备好教材。开学教学检查中,学校将针对学生教材情况进行检查。

公费师范生不需要进入系统进行选购,将由学校根据系统该专业教材指定情况统一采购并进行发放。教材选购开放时间为202471-78

四、其他要求

1.规范选用流程,全面进行线上选用。为推进教材管理信息化,规范教材选用,加强教材监管,所有开设的课程必须在系统填写教材情况,不使用教材或者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也必须在系统操作,如实填报。严禁线下报送教材选用信息。

2.严格教材把关,压实工作责任。未严格落实马工程教材“凡有必用”,或教材选用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严格按《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行发〔202228 号)执行。

因迟订、漏订、误订、教材重复征订、订而未用等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的,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追究责任,同时在本科教学管理绩效中予以体现。

联系电话:0731-88872158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118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截至2024年5月27日).xlsx

 附件2 管理端-学院教材管理操作说明.docx

 附件3 教师端-课程负责人建议教材选用操作说明.docx

 附件4 学生端-教材订购操作说明.docx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6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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