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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课程建设立项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课程数智化建设,深入推进课堂教学革命,提升课程建设质量,现将2024年度校级课程建设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及数量

本次拟立项35门左右校级课程,立项的课程类型主要包括:通识精品课程、专业智慧课程和创新创业精品课程。

(一)通识精品课程

通过针对性建设,新增10门左右通识精品课程,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拟建设的课程包括:

1.国家安全教育课程。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课程1学分,16学时。建设任务包括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讨和学习培训,制订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基本教学文件,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组织教学实施,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2.劳动教育课程。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课程总计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8-16学时。课程应结合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设计体系化的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开发线上理论教学视频,组织线上教学实施,统筹课程考核。

3.“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课程。主要面向师范专业开设,课程3学分,64学时。涵盖计算机基础知识,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技术方法及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等教学内容,着力提升学生数字素养、智能化教学能力。开发教学资源并组织课程实施。

4.其他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宪法法律等的思政类课程;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课程;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可申请立项建设。

(二)专业智慧课程

主要面向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通过认证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立项15门左右智慧课程。

1.基本概念:以学为中心,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在线学习平台、AI工具、智慧教室及必要的教学资源与支持,开展深度混合式学习设计,持续进行优化迭代,实现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个性化学习体验和高质量教学。

2.建设要求: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创新,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机”深度交互转变。通过新建课程知识图谱,构建高效的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系统,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包括更加快速、准确地匹配学习资源,基于学习者的行为数据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效果反馈和路径推荐,实现高效自适应学习。

(三)创新创业精品课程

拟新增10门左右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其中,线下一般精品课程5门,线下重点精品课程1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2门,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5门,进一步充实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线下一般精品课程。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课程内容特色鲜明,教学资源紧跟学科和行业发展前沿,课堂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强,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锤炼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鼓励使用国际化、多载体的教学资源,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教学文件齐全、课程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教学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三融合的优先。课程覆盖面大,学生受益范围广的优先。

2.线下重点精品课程。跟进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参考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新趋势,面向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通识基础理论和管理模式研讨类课程。要求申报人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熟悉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知识体系和管理模式,对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和管理模式面临的问题和潜在的解决方案有深入理解。

3.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在满足线下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基础上,还应适合网络传播,具备高阶性,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具备创新性,课程内容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具备挑战度,对教学和学习有一定难度和较高要求,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鼓励以课程群或跨专业通过协同的形式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4.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在满足线下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基础上,课程类型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课程应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建设的课程应保证在20251230日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2.有立项的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且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专业智慧课程必须是纳入培养方案且至少完成两个周期教学的课程,已立项过课程知识图谱建设课程项目的课程不参加此次专业智慧课程申报。

4.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团队成员无师德师风问题,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能确保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5.申报专业智慧课程应具有一定的数字教学资源基础。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6.创新创业教育线下精品课程和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须从立项学年开始连续3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课,并保证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且每学年举办一次课程教学观摩与教学分享。线下重点精品课程保证每学年至少面向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开设1次培训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请填写《创新创业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2),且须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并在相应的课程平台上线使用。

三、支持保障

1.通识精品课程。对于被立项的国家安全教育、劳动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等通识教育课程,学校按照每门课程1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其他通识课程按照每门课程2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2.专业智慧课程。对于被立项的专业智慧课程,学校按照每门课程5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3.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对于被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线下一般和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学校按照每门课程2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线下重点精品课程按照每门课程4万元标准进行资助,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按照每门课程3万元标准进行资助。

4.学院应给予立项课程相应的配套保障,确保课程质量。学校鼓励各学院自行建设课程,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可由学校统一发文立项。

四、申报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1)或《2024年创新创业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2)。

2.学院择优推荐。学院对申报课程及教师团队进行政治审查,择优向学校推荐。创新创业精品课程不限申报数量,其他课程每个学院合计限报2门(申报国家安全教育、劳动教育、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课程不占学院限额指标),提交《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五、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11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立项申报书(一式七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任何个人材料。

通识精品课程和专业智慧课程,报送至教研科209室,联系人:刘飞 李雅静 联系电话:88872218

创新创业课程,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11室,联系人:彭智辉 陈肖宇 联系电话:88872014

学校课程资源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汤清明 联系电话:88872249


附件

 附件1-1.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课程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1-2.2024年创新创业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4103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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