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应对数智时代教育变革,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全面落实“四新”建设理念,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本科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和提高智能时代学生的数字素养、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学校决定立项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与内容
首批建设的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课程分为通识核心类、融合创新类、高阶应用类。本次建设课程聚焦的是“课程内容”,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管、评等聚焦方法和手段的课程不在本次立项范围。
(一)人工智能通识核心课程
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课程应聚焦人工智能认知与工具赋能,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思维、基本方法、软件工具、产业应用和伦理教育,探索设计适用于人文社科、理工、医学、艺体等专业差异化需求的分类课程内容体系。旨在帮助学生建立AI认知框架、理解AI技术边界、熟悉AI实用工具,培养学生应对未来社会所需要的计算思维、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等可迁移能力。
(二)“人工智能+学科”融合创新课程
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含大类平台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课程应聚焦人工智能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关注人工智能+教师教育、人工智能+学科的交叉应用与发展,鼓励将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提升课程的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旨在帮助学生掌握未来在某个垂直领域开发或改造人工智能工具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协作的创新意识和数字素养。
(三)“人工智能+专业”高阶应用课程
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课程突出实践导向,关注人工智能在细分行业领域的应用开发过程或未来发展方向,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在专业教学中引入人工智能前沿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通过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数字文博、数字金融、数字媒体艺术、精准国际传播、智能制造装备等各类实践应用场景的项目驱动式教学,创新实施AI赋能的“多模式”实践教学方案,打造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教育教学新形态、新场景,旨在培养学生在实际应用场景下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专业领域复杂问题的思维、能力和素养。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一)申报的课程应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拟列入2025版培养方案。鼓励受众面广且需求量大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申报。优先支持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智慧升级、优化调整。鼓励建设跨学院、跨学科课程,鼓励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紧密围绕实际应用场景开展课程建设。
(二)申报课程应围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课程目标、学生需求,认真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具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和明确的建设规划,须开发与课程配套的数字化教学和学习资源(包括案例库、试题库等)。案例应紧跟人工智能最新技术,紧密结合专业实际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具有前瞻性、代表性和启发性。
(三)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的智慧课程建设,积极探索知识图谱、问题图谱、能力图谱在课程构建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和示范引领效应。课程建设预期成果包括智慧课程建设及升级的项目将予以优先立项、重点资助。
(四)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改革意识强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较强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或对人工智能技术在专业领域的应用有深入研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且承担的教学任务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3。
(五)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有明确的任务分工,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团队成员无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问题,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定期集体备课,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立项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
课程负责人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至所在学院。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学校试运行的项目评审系统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和方式待通知。
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学院择优推荐
学院对申报课程及教师团队进行初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择优向学校推荐。人工智能通识核心课程、“人工智能+学科”融合创新课程不限申报数量。“人工智能+专业”高阶应用课程限定每个专业的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2门、每个学院的申报总数最多不超过5门。
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学校项目评审系统完成线上审核,并在4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报送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四、立项管理
课程建设项目属于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督导。本次立项的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课程须在2026年7月前完成首轮授课。
各学院应积极做好人工智能课程建设规划, 鼓励教师主动投身课程建设,对立项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学校将对获批立项的课程提供专项建设经费,并择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结题验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素质教育科(教务处205室)周容,联系电话:0731-88872247,电子邮箱:jwcszk@hunnu.edu.cn。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课程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及融合应用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