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4〕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基地日常管理,不断加强实习基地内涵建设,凸显实践育人成效,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校级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地认定原则
符合《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的建设原则要求,坚持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坚持“互惠互利、双向收益”;坚持稳定发展、动态调整;达到互借优势共同建设、协同发展。
二、基地认定工作程序
基地认定方式采用由学院申请,学校评审认定,或直接认定两种方式。
1.对院级基地认定与评估
各二级学院根据院级实习基地建设成效,已达到建设条件、实践教学效果优良的实践教育基地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教务处审核通过,予以认定后二级学院与依托企业签订《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协议书》。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专人对现有基地资质、条件、运行成效等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长期未合作及未签订协议的基地进行清理,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
2.对新增基地认定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年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对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实习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与依托企业签订《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协议书》。
三、实习基地建设要求
1.实习基地建设基本要求。原则上应是能稳定接收实习学生,满足专业实习要求,接待能力好、实习效果好的实习基地,最近三年每年有接收我校实习学生10人以上(成熟稳定的实习基地条件可适当放宽)。
2.实习基地建设数量。原则上每个专业要有2个以上的校级实习基地,学院也可以根据专业数量、学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多个专业共建共享校级实习基地。
3.实习基地建设内涵。鼓励学院积极开展“教、学、做、创”一体化改革,与企业共建一批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实践基地。基于行业企业的生产要求和创新需求,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利用企业等优质资源,建设一批校企一体、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真实教学环境的实践基地。
4.实习基地队伍建设。学院要以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为目标,鼓励并安排专业教师到相应企业学习知识和经验,原则上45岁以下教师每3年要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实习基地一线开展实践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学院拿出一部分专业教学任务(含专业课、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安排企业兼职教师讲授、指导。学院、专业要依托实践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执导,打造高水平教师团队。
5.实习基地合作时间。各二级学院各相关专业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为3至5年。
四、材料上报要求
1.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湖南师范大学校级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1份,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基地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43816281@qq.com。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联系人:周建华 余湘音
联系电话:88872255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校级实习基地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基地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