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附件1)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充足,过程规范,保障有力,确保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2.凡是学院专任教师,原则上必须指导本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具体要求参考《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附件1)。教务处提倡并鼓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指导一定数量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鼓励各学院将行业(企业)外聘教师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队伍中。
二、基本要求
1.除临床医学专业外,文科类及理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工科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完成毕业设计。实际工作时间应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确定,由各学院负责安排,但不得少于10周。鼓励师范类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面向基础教育一线选题。
2.选题。学生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与上两届的选题重复或雷同,此前,因为各种原因中断毕业论文(设计)今年需继续完成的,需与本届学生一样重新选题和开题,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录入,否则不予受理;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所有选题初步确定后,各学院必须对选题严格审查,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查确认。为确保学生开题前准备充分,选题与开题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一个月。
3.开题及答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会、答辩报告会,每场报告会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人。报告会秘书必须详细记录开题报告和答辩报告的全过程,尤其是教师提问和学生答问的情况。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必须结合学生的选题,对选题意义、内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指导小组意见”在报告会后,对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选题是否合理、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杜绝“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答辩记录表中,须如实填写教师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至少有三问三答。“答辩小组意见”必须就论文(设计)本身质量、学生答辩情况及所作结论作详细说明。
4.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指导。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指导老师应做好学生的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老师与学生均可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添加指导记录,最终指导老师确认所有指导记录后存档。不完成指导记录的添加确认,指导老师无法在系统中评阅学生论文(设计)。
5.篇幅要求。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理工医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7000字,按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5000字,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创作说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不低于5000个实词。引文或绪论部分文科不低于1500字,理工医学类不低于1000字,其余类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6.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原则上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并参照附件4和附件5的格式执行。其一、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仅供学院、专业参考。各学院、专业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也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格式,但同一个专业必须统一。封面专业代码请参考附件6填写。其二,参考文献格式可参考学校下发的格式,也可采用本学科通行的参考文献格式或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适合的格式,但同一个专业必须统一。学院凡是自行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格式模板、采用本学科通行的格式或自行制定的参考文献格式模板,均需报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7.装订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材料须按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成册:①封面;②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④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纪要;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⑦目录、插图索引(必要时)、附表索引(必要时);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含题目、专业、年级、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引言或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⑨附录、致谢。诚信声明单面打印,表格、正文部分统一双面打印(③-⑥项前置表格不应有空白页,最后一页表格除外。其余材料的首页必须放在正面)。
8.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湖南师范大学—应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具体使用操作流程与使用指南请参考附件7。
三、成绩评定
1.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40%,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绩占60%,在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总成绩。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最终评定的等级以学院意见为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以学校评定的成绩为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人数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对于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2.学校将遴选一批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学术及写作水平较高的论文(设计)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必须重复率不高于20%,以最后一次查重结果为准。各学院按不超过答辩毕业生总数8%的指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四、查重检测
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抄袭、拷贝、代(替)写、严禁杜绝使用AIGC技术代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继续对2026届本科论文(设计)开展查重工作,查重直接在格子达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
五、论文抽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适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其他
各学院应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和教务处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设定的日期安排选题、开题、开题答辩、论文(设计)撰写、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提交等工作。论文完成后,学生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论文(设计)打印,集中找指导教师、答辩组长等在指定位置签名,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归档,保存期为5年。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相关工作必须于2026年5月20日之前结束。联系电话:88872255。
由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应用,系统答辩秘书角色的工作量比以往有所增加,各学院应给予答辩秘书一定工作量,建议按答辩组学生人数×1或1.5个课时计算工作量,请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指导教师系统录入和管理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加,同时为了提高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建议各学院给予指导教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10个课时/生。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2021修订).doc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2021修订).doc
附件3:关于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面向基础教育内容的指导性意见(处发〔2020〕1号).pdf
湖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升级版)各角色操作流程、时间节点一览表(试用学院)(2025).xlsx
教务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