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项目制课程相关工作,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科研中协作创新,现将本学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课题),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1.课程依托教师已有的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项目(课题)应为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2.教师可跨学科交叉组建课程教学团队,根据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原则进行课程设计,确定课程名称、方向和培养形式。课程开设以学期或学年为周期单位,每学期1-2学分,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项目建设周期时间较长的,教师可分多学期或学年开设同一课程,但需在一个周期课程结束后再次申请。
3.课程面向全校学生组建学习团队,授课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要求,通过线上交流、电话问答等形式对系统选课学生进行选拔,原则上选修学生人数为5至15人。严格过程考核,注重培育学生成果。
4.项目制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统一管理,教师课酬对应按标准课时费计算。
二、课程申报
1.线下申报流程
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申报表》(附件1),明确课程名称、课程学分、开设周期、考核要求等内容,经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审定通过后方可组建团队。项目制课程申报限额为各学院不超过5门,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8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2.网上操作流程
开课单位和课程负责人需分别按已开课程、新增课程的相应要求,于11月22日之前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完成网上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4。
此次成功申报课程统一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请各开课单位严格做好课程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授课教师的上课材料(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教学日志、教案等),督查授课教师按要求开课上课。课程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指导时间、地点和方式,开课前需向学院教务办负责人报备,上课教室的安排由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进行排课操作。
三、课程考核
项目制课程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选课学生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课程成绩方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不分类别)。为切实做好当前开设的项目制课程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时长为一学年的课程及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时长为一学期的课程,具体课程名称见附件5。
2.考核要求
(1)严格考核程序。课程负责人需按照选课时公布的课程简介中的考核要求进行课程考核,于2020年2月22日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总结凝练课程经验成果。选课学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6)上交至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据实填报《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选课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7)上交至开课单位;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2月28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3.存档要求
各学院教务办负责人需按学校规定的试卷存档要求,妥善保存好课程考核的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平时作业、试卷、论文和《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等。
四、相关说明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并在本科生中做好宣传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872247,电子邮箱:573053285@qq.com 。
附件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课的项目制课程汇总表.doc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doc
附件7: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选课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doc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