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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及《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19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19年立项建设28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并从中产生一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二、建设内容

1.明确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借鉴国内外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最新趋势以及国内、省内同类专业的发展情况,充分吸纳相关利益方的建议和意见,综合分析研判,科学确定本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改革思路,制定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路径。

2.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对标国家、行业的专业办学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自身特色和优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变革和新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不同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开展跨专业培养、产学合作培养、国(校)际合作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医科、新工科等。

3.建设一流课程资源

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加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覆盖思想政治、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师教育、双语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精品课程建设,建设一批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适度引进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积极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教材研究和编写,建设一批规划教材。强化教材管理,选用“马工程”、国家规划教材等优质教材。

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课堂教学革命,积极应对信息时代本科教育变革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的教学新范式。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因课制宜采取大班和小班、长课和短课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教学。强化专业导学、课程导读,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推进学业成绩评价改革,针对课程目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提高学业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建立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积极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5.打造一流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增强专业师资力量,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水平师资,生师比优于国家办学标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运行机制,选任专业能力过硬、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专业、教研室、教学团队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推行初任教师助教制度,实行老中青“传帮带”,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师培训、访学研修,加强“双师双能”型、创新创业型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的专家双向交流与互聘。

6.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构建包含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综合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实践育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校企、校地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制订、教师队伍双向交流、科研项目共同参与、成果效益多方共赢的良性循环。优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国家、省、校三级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推动与中小学、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践教育基地,推进教学科研实验室向本科生全面开放。鼓励学生进入实验室、教师工作坊,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创业竞赛等,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7.建立一流质量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本科专业教学国家质量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构建专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涵盖基础办学条件与办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培养过程与学生发展等全面系统的评估机制,积极开展专业评价和认证。健全教学效果保障体系,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强化见习、实习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教学效果考核,定期跟踪调查毕业生质量信息,实现课程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有效支撑。建立课程教学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体系,对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8.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增强教育国际化意识,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引进融合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支持本科学生参与国际化项目、国外交流学习,扩大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沟通和国际交往能力。争取更多资金和渠道支持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和交流,提高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教师比例。积极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努力提高专业在国内外的学术话语权和办学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的专业应已通过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

2.报送数量。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优势、师资及办学条件、改革成效、培养质量等择优申报1-2个专业。

3.评审及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推荐参评省、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项目。

四、材料提交

2019年5月13日下班前,学院将《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三份,每个专业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档发送至jyk211@126.com,联系人:刘飞、彭磊,联系电话:8887284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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