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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1.选课网址和时间

学生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自主在线申请选课,网址:http://jwglnew.hunnu.edu.cn选课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8:30至23日18:30。

学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不允许委托他人、甚至多人代选。请合理安排选课时间,切勿扎堆于最后一天。

选课期间关于教务系统问题可以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731-88872249。

2.选课及选拔流程

(1)学生选课前,请务必下载《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简介》(附件1)并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特别是课程简介的选拔条件和考核要求等,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选择修读一门项目制课程。

(2)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后,必须于11月25日之前按课程选拔条件要求将相关个人简历及学习规划发送至课程负责人邮箱(选课系统和课程简介中均有列出)。授课老师将以电话问答等形式进行选拔。

(3)课程负责人需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学生团队成员筛选和确定(原则上选修学生人数为5至15人),并由学院统一汇总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修读学生名单》(附件3),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205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2247,电子邮箱:573053285@qq.com。

(4)教务处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修读学生名单,未通过选拔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系统里完成退选课操作。已选项目制课程的学生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修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公共选修课。

二、上课安排

1.课程统一于2018-2019年第二学期开设,开设时长以课程负责人申报为准,具体可见《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汇总表》(附件2)。

2.课程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指导时间和地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授课教师的开课材料(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材或讲义、教学日志、教案等),督查授课教师按要求开课上课。

3.课程教学团队不得任意添加修读学生,未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选课而添加的学生无法取得课程学分。

三、有关说明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面向本科学生积极宣传《关于做好本科生项目制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处发〔2018〕85号)文件中项目制课程相关规定。

1.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课题),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2.项目制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不分类别)。

3.开设时间为多个周期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修读,但需在周期学习结束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再次申请,由课程项目负责人选拔通过后方可继续修读。

4.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4),作为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一个周期学习结束后交课程负责老师。登记表由各学院教务办按试卷存档要求进行整理备存。

5.学生修读项目制课程总学分不超过6个,连续修读6个学分的学生,应有与课程相关的论文等成果体现。

6.学生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专利、论文等优秀研究实践成果的,可参照《湖南师范大学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记学分一览表》申请相应学分。

7.修读项目制课程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及相关竞赛等,学校将优先推荐。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简介》.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修读学生名单》.xls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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