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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中组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附件1)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6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教师厅函[2017]2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4.按照湘教通[2017]56号文件精神,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教学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三、推荐名额及遴选程序

1.按照湘教通[2017]56号文件精神,我校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2.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自愿向所在院(部)申报,填写《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附件4),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所在院(部)应按照遴选条件,结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附件5)对申报人的材料严格把关后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从符合上述遴选条件者中择优遴选1名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遴选结果及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相关院(部)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须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于3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k211@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88872218。

湖南师范大学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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