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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期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切实做好公共选修课程的期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考核安排:

(一)第十三——十四周进行考核,由开课学院(教学部)教务办做好监考安排,教务处组织巡考。

(二)请各学院(教学部)教务办督促任课教师阅好试卷并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将成绩登录于教务管理系统中。

(三)所有考核的原始材料(含论文、平时作业、试卷等)都必须由各学院(教学部)教务办妥善保存,非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开课程考核的原始材料交教务处考试科保存。

二、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

(一)请各学院(教学部)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全校每个专业每个学期至少开出1门以上,每个教学部每个学期至少开出2门以上相对稳定的公共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各学院开出的课程门数及容量要能容纳本院选课学生人数。

(二)各学院(教学部)要认真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开设出连续的、高质量的课程,鼓励教师通过智慧树网、学校课程资源平台等,利用已有慕课资源或自主开发在线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特别是开设创新创业类相关课程,争取培育出更多的校级公共选修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三)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仍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校内网地址:http://202.197.120. ;公网地址:56/http://jwgl.hunnu.edu.cn/),请各学院(教学部)教务办督促开课教师于2017年6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协助相关教师熟悉教务管理系统,确保申报无误。

三、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选课拟安排在本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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