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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见附件一)及《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3〕127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项目研究团队要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紧密关注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围绕推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突出问题展开研究。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2.校级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各学院(部)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4项。另外,根据各院(部)专任教师数占全校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和各院(部)近几年申报立项及结题情况,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医学院和体育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外国语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7项(其中包括3项公共外语项目)。超额申报的项目概不受理。

3.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在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4.主持在研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请各院(部)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

5.每位申报人仅限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初级职称者申报须具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6.我校今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指标数为25项,其中普通项目20项,成人教育项目2项,公共外语项目3项。成人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改问题,并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或任课教师承担。

7.学校确立的项目和推荐至教育厅的项目均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各院(部)在本单位初审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8.已主持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不得再申报今年的教改项目。

9.学校评审时将对普通项目、公共外语项目、成人教育项目3类项目进行区分,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表4)中注明。上述3类项目均纳入学校统一规划与评选,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经费资助均同等对待。

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学校将对2015年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省级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学校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

2.2013-2016年立项的省级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见附表13)。

3.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学校3年内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的新项目。

三、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一)校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校级项目者填写附表1《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接受校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2《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3《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

(二)省级项目申报及检查、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推荐,参与省级项目评审的填写附表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其他项目一式两份)。

2.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附表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

3.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附表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以白色铜版纸包装(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项目申报时,申报人可根据教学实际自拟选题,也可参照《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件二)确定选题。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的材料须符合文件要求,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结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封面。所有材料须经院(部)推荐后统一提交,个人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2.各院(部)须如实填写汇总表(校级申报汇总表、校级和省级中期检查汇总表、校级和省级结题汇总表),组织2013-2016年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见附表13),并汇总填报(见附表14),经教学院长(部副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3.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佐证材料除外)请于9月20日前交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影黛,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

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

二、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参考范围

三、相关表格:

校级表格:

1.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3.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6.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省级表格: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1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个人)

1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院部)

教 务 处

2017年7月26日

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处发[2017]56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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