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教务字〔2009〕49号)文件精神,教务处、评建办于2017年6月组织学生对2017年上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教师进行了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学校不断探索学生评教方式方法的改革,通过精简课堂教学网上评价指标、简化网上评价打分程序、开发手机线上评课功能、增加评教结果统计维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学生评价效率和评价质量。本次评价得到了学校各院(部)的高度重视,在各院(部)教务办、学工办的积极配合下,全校19个学院的18066名全日制本科生对1555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了评价。
二、评教结果
1.本次评教继续采取电脑评课和手机线上评课两种方式,全校应参评学生为18066人次,实际参评学生17657人次,参评率为97.74%。其中化学化工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4个学院的学生参评率达100%。(各学院学生参评情况见图1)
图1:2017年上学期各学院学生参评率统计
2.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狠抓教师教学质量,教师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了我校教学水平稳步提升。从评教结果看,教师得分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79.55分,90分以上比例为96%(见图2)。评教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稳定在较高水平,且得到了学生的认可。
图2:学生评价分数分布情况
3. 为了让教师更清晰的了解自己的教学水平所处位置和在学生心目中的印象,本次评教结果采取了两种统计方法,一种是统计每位教师的总得分(见附件1);一种是统计同一班级学生给教师的打分情况,并对同一教学班所有任课教师得分进行排序(见附件2)。
查看评教结果时,请注意以下几点:①教师在查看自己评教结果时,须把总得分和同一班级学生评教得分排名结合起来理解;②没有按教学班上课的课程(如大学体育课程、全校选修课程等)未统计教师的班级学生评教得分;③在计算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时,学生评教成绩以评教总得分(附件1)为依据;④由于此次学生评教进行了一些改革,且新的教务管理系统正在调试中,教师暂时不能网上查询学生评教结果。
三、存在的问题
评教中发现,学生给分普遍较高,对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暴露较少。主要原因是:
1.部分学生误认为以学号登录系统进行评价的方式并非匿名评价,担心对教师评价差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导致给教师的评价偏高。
2.少数学生参与意识不强,存在敷衍应付,甚至随意给分现象,导致评教成绩不够客观。
3.评教过程中的管理组织工作有待加强。
四、注意事项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师过渡性绩效工资级别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为了确保评价成绩的客观、公正,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及时将学生评价结果通知相关教师,做好相应的沟通与反馈工作。
2.引导教师理性对待评教结果。学生评教结果是教师了解自身优点和不足的重要途径,但鉴于学生评教局限性,导致评教结果偏高,甚至个别教师得分为100分,并不能说明课堂教学质量没有提高的空间。
3.加强对网上评教的作用和意义的宣传,引导教师和学生正确地对待网上评教;同时对评教结果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学生评价成绩,对优秀典型进行教学观摩,帮助“成绩相对落后者”找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使网上评教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4.做好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成绩由学生评价、督导与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三部分组成。其中2016—2017学年的学生评价成绩由2016年下学期与2017年上学期组成,如本学年中只有一个学期上课的教师,学生评价成绩则以该学期学生评价成绩为准。
5.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情况须提交至“国家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请各院(部)教务办抓紧时间,10月18日前将2016—2017学年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评估管理科。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评建办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