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奋发努力,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优秀奖评奖条例》决定开展2008年实验室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工作。 各学院、教学部要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优秀奖评奖条例》和本通知的要求,参考近三年主要是本年度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达到评选资格人员的5%上报。各单位要认真审核附件材料的原件,对弄虚作假的上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人员的评选资格,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推荐人员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元月5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实验室工作优秀奖申报表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