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1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2007—2008学年度(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实验室情况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希望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实统计、上报数据,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教学实验室的相关数据(实验项目、实验人员、实验用房)直接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修改,其中实验项目信息:是否独立设课、是否网络教学、实验学时、实验要求、实验类型,实验人员的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家类别等等,请仔细核实每一条信息,认真填报。
2. 各科研实验室的相关数据可直接填报表格(空表附后),也可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修改(网址:http://202.197.120.40 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8872255)。
3.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空表附后)。
4. 各单位的报表一式两份,由主管教学的单位领导负责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上报教务处,一份各实验室存底。
5. 所有报表必须于2008年9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切勿拖延。
附件1:基表四 实验项目表
附件2: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件3: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