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促进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授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同时为教师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确定教师岗位津贴档次、教师评优评奖等提供基本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上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凡我校2008年上学期开设的全部本科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临床带教课)的授课教师均为本次评价的对象;同一教师在不同授课班级开出的同一门课程也要分别接受不同授课班级的学生评价。
二、评价人员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价方式
采用网上评价。
四、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联合组成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务处评估办),负责评价活动的计划、组织与协调;各学院(部)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部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教务办、学工办、分团委、学生会、教学委员会、校教学督导和学院(部)教学督导组联合组成学院(部)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院(部)评价的组织、动员和实施。
五、评价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召开师生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05]105号),引导师生深入认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价工作的流程。
2、要求任课教师自己安排时间就“如何上好这门课”与学生进行讨论与交流。
3、各学院(部)教务管理人员务必审核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内教学任务下达是否完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并于7月8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评估办,为评估工作做好先期准备。
4、组织学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进行价。学生网上评价时间安排在9月3日至9月12日进行,请各学院在此时间段为学生评价安排专门机房,并将具体安排情况于9月1日之前送交教务处评估办。学生登录http://jwc.hunnu.edu.cn(首页左栏点击“网上评教系统”)或登录http://jwgl.hunnu.edu.cn完成评价工作。未完成评价的学生将无法查阅考试成绩。
5、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评估办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反馈到院(部);教师可登陆网上评教系统查看本人的评价成绩及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评价程序,做到无遗漏、无差错、无事故,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切实完成各项工作。在评价中要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始终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目的,把评价工作看成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学质量的契机,引导老师正确对待评价结果。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