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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艺术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培育教学新秀,学校决定举办第八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总体要求

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要充分体现务实、改革的精神,以考察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促进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为重点,参赛教师一方面要充分提高和展示自己的教学基本功水平,另一方面要创造性地改革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合理地运用各类现代化教学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凡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本学期承担了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含树达学院的教学任务)的都必须参加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其他青年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 竞赛的组织领导

1、本次竞赛由教务处承办,竞赛办公室设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由教学教材研究科负责日常工作。学校聘请部分专家、教授等组成评委会,负责校级竞赛的评选工作。

2、本次竞赛分两部分进行。初赛由各院(部)统一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自本通知下发后,各院(部)、系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发挥系在教学管理中的骨干作用,调动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积极参赛,并对本单位的比赛工作做出认真、周密地安排。

第二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各单位初赛

1、以院(部)为单位,以学校制订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评分表为主要参考依据,以本院(部)教师为主要评课者,通过听课,对每位参赛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水平进行评定。

2、各院(部)教务办11月17日前将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听课记录交竞赛办公室,同时按本单位初赛总人数的8%的比例(不足10人的以10人计,10人以上的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推荐出参加校级决赛的选手,并做好决赛准备,将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评分统计表和推荐参加校级比赛教师上课安排表报学校竞赛办公室。

第三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学校决赛

1、竞赛办公室对初赛的材料与结果进行核查,按参赛者所属学科性质分组。

2、决赛选手按教学计划进度讲授1节课。参赛者必须撰写并提交详细完整的教案一式八份(用A4纸打印),在听课前一周送交竞赛办公室。教案必须包括: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等。

3、校评委、参赛教师所在单位负责人与教师随堂听课,随后评课,并了解参赛教师平时教学情况。评委对参赛人员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

4、学校评委会根据听课评分的结果评选出青年教师课堂艺术竞赛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名,二等奖不超过10名,三等奖不超过15名,根据组织奖评选条件,评选出8个组织奖,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阶段(12月中旬):奖励与表彰

1、青年教师课堂教师艺术竞赛个人获奖者发给证书和奖金,其成绩记入教学和人事档案,作为评定职称,申报教学优秀奖的依据。

2、组织奖获得单位发给证书和奖金,其成绩记入教学管理档案。

3、对所有获奖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介予以宣传推介。

相关表格请于近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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