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提高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中具有龙头和示范作用。200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把精品课程列为“质量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为全面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进一步加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力度,深化我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未来三年时间里,每年建设20门左右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现将200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面向全校各本科专业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学生反映良好的课程;
2、申报人必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
3、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
4、有自编讲义或参考教材;
5、注重教学方法改革,运用了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
6、有与所开设的课程相同(相近)的教改课题或教学成果;
7、本课程在2006、2007年度已申报成为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各院(部)组织向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填写《200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含纸资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
3、所有申报材料和多媒体课件必须刻成光盘,经院(部)初审,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三、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汇总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依据为《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教学效果评价,评委终审和公示。
四、经费资助与使用
1、对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项目,学校按每个项目一次性投入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资助。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列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查。
2、经费开支范围
①教学大纲的修订,各种文字、声像教材的编写、出版、印刷,教学参考书购买,讲义的编写等所需费用;
②课程建设方面调研差旅费;
③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所需费用;
④学术交流费,主办或参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的会务费用。
五、课程管理
1、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每年评审一次,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予以鉴定和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类优秀教学成果奖和相关课程奖励。
2、为确保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的质量,学校每年将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年度检查。
3、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机制。将课程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评估相结合,将立项评估、中期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后跟踪衔接起来。已经立项的精品课程,学校将采取跟踪评估、滚动竞争的方法,每门课程必须向学校提交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年度报告,接受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评估,在评估中实行同行专家评估与学生评价相结合,校教学委员会依据《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湖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立项的课程进行评估,加强对课程内容的创新性、系统性、科学性和示范性等方面的考核。
4、凡立项建设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未来五年内每年至少开出一次。凡经立项后不能开出课程者,取消该课程负责人以后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资格,并追回学校已投入的资金。
六、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联系电话:8872247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提供条件,同时以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工作。
附件一:《200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二:《200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