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教师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湖南师范大学实习教学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巩固已有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成果,健全实习教学基地的功能,建设一批能够满足学生实习教学需要的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的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实习教学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校专业发展规划,在建立数量充足、功能齐全、能满足我校本科生实习需要的实习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每年立项6---10个校级实习教学基地给予经费资助建设,全面提升我校实习教学基地建设质量。

二、立项申报条件:

1、实习设备先进,设施齐备,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2、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且较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有提高实习教学指导教师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习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3、实习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

4、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习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习内容和指导书符合教育规律和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

5、连续承担实习教学任务3年以上,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6、有切实可行、强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建设规划,包括基地建设的内容、措施、步骤和经费预算。

7、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有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教学协议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教学基地立项建设依托学院相关专业申报,申请单位须填写《2011年湖南师范大学实习教学基地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

2、上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学院和教学实习教学基地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近三年的实习安排和总结,实习效果等支撑材料。

3、每个项目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报表封页复印件(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 http://jwc.hunnu.edu.cn ),由各学院教务办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号

END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