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0〕15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精品课程申报及2008-2009年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精品课程验收评估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强化课程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及2008-2009年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验收评估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面向全校各本科专业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学生反映良好的课程;
2.申报者必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
3.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
4.有自编讲义或参考教材;
5.注重教学方法改革,运用了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
6.有与所开设的课程相同(相近)的教改课题或教学成果;
7.本课程已申报成为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各院(部)组织向学校申报。
2.申报者必须填写《201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
3.所有申报材料和多媒体课件必须刻成光盘,经院(部)初审,汇总后于4月20日前交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三、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汇总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依据为《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教学效果评价,评委终审和公示。
四、经费资助与使用
1.对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项目,学校按每个项目一次性投入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资助。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列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上报教务处备查。
2.经费开支范围
①教学大纲的修订,各种文字、声像教材的编写、出版、印刷,教学参考书购买,讲义的编写等所需费用;
②课程建设方面调研差旅费;
③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所需费用;
④学术交流费,主办或参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的会务费用。
五、对已立项课程的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
为保证精品课程建设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资助的建设效果,学校将在5月份对2008年度校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2009年度校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
相关课程负责人务必于5月1日前提交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验收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对课程建设成果及进度、改革措施及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作详细说明。
立项后没按要求连续开课以及评估验收和中期检查效果不佳的课程,学校将暂停经费资助,并限期整改。对完全达不到建设要求的课程,停止经费资助,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
六、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素质教育科,联系电话:8872247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201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二:《2010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湖南师范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