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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制度要质量——我校科学构建教学工作长效机制

向制度要质量

——我校科学构建教学工作长效机制

(通讯员 罗明 杨贤美)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创新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务处积极清理教学规章制度,确定44项继续沿用,21项予以废止,拟修改完善15项,拟新制订8项。这是我校近年来加强教学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

卓有成效的制度建设,有力推动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2006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教务处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2008年实现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可申报建设项目全覆盖,项目数居省属高校首位和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创新发展思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工作重心由规模扩张逐渐转移到提高质量。学校确定了“向制度要管理,向管理要质量”的工作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提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早在2003年,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启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4年,正式出台《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提出了36条具体实施意见。2005年,《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面向全体学生、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的文化素质教育”。为进一步保持并弘扬我校教师教育优势与特色,2005年底推出了《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工作的决定》。这些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为保障我校“质量工程”的顺利实施,2005年出台了《精品课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等15项规章制度,将支持教研教改的各项政策制度化,明确了激励措施和具体要求,激发了广大教师开展教研教改的积极性,大批教学成果竞相涌现。申请教改立项的教师由2003年以前的每年仅几十人达到了现在每年数百人。2008年,我校推荐申报的18个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首次全部获得湖南省教育厅立项资助,立项总数位居全省高校第一;在2008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我校获13项成果奖,获奖总数居省属高校首位。我校目前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课程5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并成为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彰显人本精神

2003年,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决刹住不断蔓延的舞弊歪风,学校结合教育部内部明传电报制定了《关于重申严肃考风考纪的补充规定》;2004年整合相关文件出台了《考试违规处分办法》;2005年根据教育部新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修订,更名为《考核违规处理办法》;2007年,按照重在教育的原则又一次进行了修订。我校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关心人、尊重人,做到服务为先、育人为重,处处彰显人本精神。现行文件对学生的考核违规处理程序更加清楚,方式更加合理,处理结果更加人性化,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好评,考风考纪也有了明显好转。针对学生英语过级现状,我校顺应国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趋势,修订了《授予学生学位的规定》,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与本科毕业证脱钩。为了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学校还先后多次修订了《英语课程考核若干规定》、《学分制实施办法》、《学习优秀奖条例》等系列文件。为使广大师生了解相关规章制度,教务处编印分发了《文件汇编》、《教务处办事指南》等,并及时将更新后的规章制度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联动多方共舞

“教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上下都要关心;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不应是教务处的独角戏,应是全校各部门的集体舞。”分管教学工作的白解红副校长多次强调,“我校教学制度建设要形成合力”。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推动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有关教学、科研条件的暂行规定》、《关于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有关规定》等文件于2005年出台。“不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者、学校教学督导评价不合格者、课堂教学学生评价不合格者,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这些规定对促进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与保障作用。各院(部)作为教学实体,在组织教学、开展管理中处于主体地位,在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如公共管理学院出台《关于加强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管理规定》,其“3+3”考核警告制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制定《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青年教师培养实行“三定”原则(定导师、定培养目标、定培养时间)。其他各院(部)也都分别出台了切合自身实际的教学工作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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