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
暨二OO九年“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手”
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暨二OO九年“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与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要充分体现务实、改革的精神,以考察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促进青年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为重点,参赛教师一方面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以及对教学内容的研究水平,另一方面要创造性地改革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合理地运用各类现代化教学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 参赛对象
凡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学期承担了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含树达学院的教学任务)的教师,都必须参加本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本学期未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 实施步骤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由教务处组织,竞赛办公室设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由教学教材研究科负责竞赛期间日常工作。竞赛分两阶段进行,初赛由各院(部)统一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院(部)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认识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重要意义,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骨干作用,调动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积极参赛,并对本单位的比赛工作做出认真、周密的安排。
(二)各单位初赛(4月20日-5月15日)
1、以院(部)为单位,以学校制订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评分表为主要参考依据,成立以院(部)长为组长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领导小组和相应的院级评委会,对本单位初赛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
2、各院(部)教务办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初赛成绩向学校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选手,推荐指标及计算方法见附件6,并做好决赛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将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推荐材料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报学校竞赛办公室。
(三)学校决赛(5月20日-6月10日)
1、对决赛选手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选手决赛资格。
2、决赛选手按教学计划进度讲授1节课。参赛者必须撰写并提交详细完整的教案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在听课前一周送交竞赛办公室。教案必须包括:题目、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授课对象、授课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课时安排等。
3、竞赛办公室组织校级评委会评委,按教学计划进度分组听课,评委对参赛教师教学情况评分。
4、根据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决赛成绩,学校评委会评选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获奖者,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授予“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称号,并推荐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选与表彰。根据组织奖评选条件,评选出10个组织奖。所有奖项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初赛和决赛成绩评定
1、初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成绩由院级评委会专家得出的选手初赛课堂评价分和教师上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教师上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占30%(上一学期没有评价成绩的往前推一个学期),评委评分占70%。
2、决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的成绩为校级评委会专家得出的选手决赛课堂评价分。
(五)奖励与表彰
1、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获奖者发给证书和奖金,其成绩记入教学和人事档案,作为职称评聘、岗位津贴等级、教学优秀奖申报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2、组织奖获得单位发给证书和奖金,其成绩记入教学管理档案。
3、对所有获奖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介予以宣传推介。
附件:
1、第九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竞赛专家听课评分表
2、第九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术竞赛组织奖评选条件
3、院(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艺术术竞赛评分统计表
4、各院(部)推荐参加校级比赛教师上课安排表
5、院(部)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6、各院可以推荐参加决赛人数的计算公式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