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教师 正文

关于开展2008年下学期本科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处发〔2009〕15号

关于开展2008年下学期本科试卷专项检查的

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印制、评阅、分析、归档等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对2008年下学期本科试卷的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检查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认真配合执行。

一、检查对象

检查2008年下学期各教学单位所开设全部考试(查)课程的试卷及相关材料。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备查材料(含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教学日志、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等)、试卷卷面、命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管理与归档等内容。(详细项目见附件2)

三、各院(部)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装入试卷袋)

1. 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2. 命题双向细目表

3. 命题审定单

4. 试题(A、B、C卷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

5. 试卷分析表

6. 成绩单

7. 考场情况登记表

8. 学生答题卷

四、检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细则>等规定的通知》(2005年12月14日)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试卷检查评估表》(试用)于4月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学校成立检查专家组,下设四个小组,4月7日起深入各教学单位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以抽查为主。专家小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为查阅试卷时间;下午16:40—17:40为意见反馈时间。试卷检查专家组成员名单及各教学单位试卷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

第三阶段:公布检查结果。4月底,学校将把检查情况予以反馈和通报。对评为“优”等级的任课教师将给予表彰,对评为“差”的任课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要求

1.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试卷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检查组专家进行试卷抽查。

2.学校将于试卷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结果认真总结,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1.附件1.doc

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务处、评建办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ND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