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09] 10号
关于做好2009年第二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
专业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第二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湘教通[2009]104号)精神,2009年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普通高校遴选95个省级特色专业,这也是湖南省特色专业立项建设的最后一批。为做好我校省级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湘教通[2009]104号文件,正确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要求组织申报。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59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对文件中规定优先支持发展的专业予以优先立项,对限制或控制布点的专业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申报的专业一般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同一种省级特色专业的数量全省布点一般不超过4个。
四、请将申报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2009年4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电话:0731-8872218),过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附件及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2.附件二关于申报第二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湘教通〔2009〕104号).doc
3.附件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59号).doc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