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99号)(附件一)精神,学校正式启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第二次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申报范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教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故此次按全册/成套整体申报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06年1月。申报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按照教高厅函〔2014〕9号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工作切实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教材精品战略,注重教材内容质量、出版质量和使用效果,继续坚持如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申报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申报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申报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申报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申报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我校担任教材第一主编的教师自愿申报。
(二)本次申报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申报类型,取消系列教材申报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成套整体申报,也可按单本申报。全册或成套教材须所有单册全部出齐,且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申报范围要求,方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占一个申报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三)申报人所在院(部)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选。本次规划教材申报,教育厅给我校的限额为29本,请各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对申报教材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就教材的内容质量、出版质量以及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遴选,择优推荐。
(四)由规划教材申报人(教材第一主编)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附件二),并按要求附佐证材料及教材样书。佐证材料须含教材使用情况的原始证明。院(部)填写汇总表(附件三,包括电子版)。每种教材提交的材料包括:(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2)佐证材料和申报教材样书一式两份。每种教材的相应材料须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粘贴推荐表封面的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院(部)于2014年4月15日前送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教务处对申报教材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就教材的内容质量、出版质量以及使用效果择优遴选,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孙菲菲;联系电话:88872218;15211007723。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99号)
附件二:“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
附件三:汇总表
注:相关附件已挂至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QQ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