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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为“湖南师范大学实习基地”的决定

校行发教务字【2012】45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

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

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

强化我校实习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实习实践质量,通过相关学院的

考察申报,教务处的进一步调查论证与协商,决定确认益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为我校校级实习基地。

附:湖南师范大学实习基地名单

湖南师范大学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湖南师范大学拟建实习基地名单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望城县人民法院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

北京九鼎图业科技有限公司

橘子洲街道办事处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长沙软件园

长沙市南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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