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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第十五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成长,推动青年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1〕60号)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五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以下简称“竞赛”)集中展现我校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精神风貌,以提升教风、学风和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考察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参赛教师一方面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以及对教学内容的研究水平,另一方面要创造性地改革教学方法,合理地运用各类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凡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含树达学院教学任务),三年内无教学事故的我校专任教师都应参赛。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需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部主任)审核同意并报学校竞赛办公室备案。符合其他条件但本学期没有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赛。

三、实施步骤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阶段进行,初赛以院(部)为单位开展,由各院(部)在单位内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院(部)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认识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青年教师参加竞赛,并组织好本单位的竞赛及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二)院(部)初赛(10月12日-10月30日)

1、各院(部)成立以院(部)长为组长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工作组,组建初赛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竞赛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初赛成绩向学校择优推荐校级决赛选手(推荐指标及计算方法见附件6),做好决赛相关准备工作,并将本单位初赛方案、决赛选手的推荐材料(附件3、4、5)及相应的电子文档11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漓,联系电话:88872844,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三)学校决赛(11月9日-11月13日)

1、学校竞赛办公室对决赛选手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选手决赛资格。

2、决赛选手按教学计划进度讲授1节课。参赛者必须撰写并提交规范、详细的教案一式8份(用A4纸打印),并在听课前一周送交学校竞赛办公室。教案必须包括:题目、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授课对象、授课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课时安排等。

3、竞赛办公室组织决赛评委会评委,按教学计划分组听课,评委对参赛教师教学情况评分(评价标准见附件1)。

4、各院(部)要对决赛情况进行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于赛后提交至教学教材研究科。

5、根据决赛成绩,学校评委会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若干,优秀组织奖5个。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成绩评定

1、初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初赛成绩由院(部)评委会听课评议得出的选手初赛课堂评价分和初赛选手最近一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分组成。其中,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分占30%,评委评分占70%。

2、决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选手的成绩为决赛评委会专家得出的课堂评价分。

(五)奖励与表彰

1、学校授予获奖个人和单位荣誉证书,并颁发相应奖金。

2、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获奖个人的成绩记入教学和人事档案,作为职称评聘、岗位津贴申报、教学优秀奖申报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组织奖获得单位的成绩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附属医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三年内无医疗事故的在岗医生可自愿报名参赛,其竞赛由医学院(医院管理办公室)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附件:附件.doc

1、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听课评分表

2、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指标

3、院(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初赛评分统计表

4、院(部)推荐参加校级决赛教师上课安排表

5、院(部)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6、院(部)推荐参加决赛人数的计算公式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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