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8号)要求,学校作为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决定组织开展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各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多个学院(单位)协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语委办公室通知文件(附件1)中“申报要求”的相关内容。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项目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填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人限报1项。
2.各申报单位于5月29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一式3份、《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附件(如无可不报送)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素质教育科。同时,需将电子版材料以“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命名文件夹打包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级部门。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相关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人才和学科特色优势,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区域和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我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2247,电子邮箱:jwc205@hunnu.edu.cn。
附件:
1.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