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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和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教务字〔20196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既要广泛宣传动员,鼓励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又要结合学院本科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开展研究与实践,更要站在促进学院未来发展的高度,以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为抓手,为一流本科教育特别是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问题导向。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专业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堂教学革命为重点,紧密结合我校本科教育实际,紧紧围绕我校现阶段本科教育重点任务和重要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选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项目研究范围见《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凡研究选题为指南中内容的优先立项。

3.严把质量关。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应体现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附件1:P7),这五性也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质量标准,各学院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确保项目研究既必要又可行,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坚持严格评审,学校对选题宽泛、内容重复、理念落后、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中期检查,学校对不重视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二、校级项目申报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

1.项目面向全校普通本科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其中,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由树达学院单独组织申报和推荐,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公共英语项目为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4项省级候选项目。

教师教育项目。由教师教育学院单独组织申报和推荐,具体申报事宜请与教师教育学院联系。

2.实行择优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含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其中包括每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少择优推荐1项,超额申报概不受理。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中注明普通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鼓励学院在开展院级教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项目。

3.项目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建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初级职称者申报须具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主持在研校级、省级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请各学院在推荐时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后不予增补。

4.今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指标数为47项,其中普通项目41项(含教师教育专项),继续教育项目3项,公共英语项目3项。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从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级立项项目。

5.校级项目立项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立项数和推荐数将占总数的2/3以上,各学院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6.教师教育项目请直接向教师教育学院申报(教师教育学院另行发通知)。独立学院项目请直接向树达学院申报。

7.以下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是省教育厅明确的直接推荐项目,不占学校推荐指标,分配名额见附件1中《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请密切关注动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并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学校只协助推荐。

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推荐部分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可以申报。

省高等教育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和精品课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可分别推荐部分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项目推荐要求和程序:一是项目选题要结合省教育厅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一般是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二是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集中相关学校力量开展协作研究,每个项目须由两个及以上学校的人员参与;三是项目经遴选推荐后,需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申报1个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申报时须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对口支援双方学校可分别增加2个项目,用于双方学校人员联合申报项目。

8.学校给予每项普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少于1万元经费资助,被确立为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教指委、精品课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学会、专业委员会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等推荐项目)不少于2万元经费资助。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学校对2019年立项的校级及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开

展结题验收(中期检查通过即下拨追加经费)。

2.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1.申请校级项目者填写《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2.接受校级和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分别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7)。

3.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附佐证材料。

4.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以白色铜版纸包装,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各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并附封面及目录)。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5.学校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填写《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一式一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6.各学院须如实填写各类汇总表(申报、中期、结题)(附件9),统计并填写本学院《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9),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须提交纸质档和相应电子档)教学教材研究科。

以上材料中,校级项目只需提交电子档,省级推荐项目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佐证材料,如同时是校级和省级项目只需提交省级项目相关材料),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或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封面。

所有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78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影黛,电话:88872218,电子邮箱:jyk211@126.com


附件:

1.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5.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6.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9.汇总表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629

 附件1: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6: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doc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9:附件表格.xlsx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http://www.hunnu.edu.cn/info/1011/8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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