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适应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落实《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建设工作,完善创新创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的立项建设工作,拟立项建设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和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库若干项,每个课程和教材项目资助3万元,每个案例库项目资助0.5-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1.申报课程必须为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课程类型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2.课程建设团队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效果好。鼓励团队吸纳有创新创业指导经验或行业企业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
3.课程内容特色鲜明,教学资源紧跟学科和行业发展前沿,课堂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强,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锤炼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鼓励使用国际化、多载体的教学资源,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4.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
5.课程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应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课程教学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三融合的优先。课程覆盖面大,学生受益范围广的优先。
(二)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
此次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均可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本次申报仅限本科课程的教材,申报的教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教材的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新理念、新内容。
2.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恪守学术道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教材形式上,立足未来,传统教材与新形态教材协同发展,相互促进。为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鼓励教师编写适应智慧课堂、智慧学习新模式的纸质教材与数字化资源一体化的新形态教材(数字化教材或二维码数字教材)。新形态教材要体现“教”与“学”结合,能契合数字化时代网络阅读、移动阅读和自主学习的趋势和需求,有利于促进个性化教育。
4.教材内容上,体现人才培养产出导向原则,符合本科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要求,反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融入双创教育最新前沿知识;课程内容的编排体系与设计方案具备独特性,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
5.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成绩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原则上应参加过教材编写工作,有相关教材编写经历。教材编写成员应配合主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6.建设教材原则上应是2019年以来的已编或即将新编的教材和修订教材,修订教材与原教材相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要有较大创新以及质量的明显提高。
(三)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库
1.案例库的负责人应为校内教师。校内教师也可联合校外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申报团队共同申报。
2.申报人或申报团队须参与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3.每个案例库中应至少包括5个案例。案例的选材应立足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结合创新创业领域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成果应能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领域范围内共享;同时案例要有理论深度,在使用案例进行课堂教学时要留有让学生思考分析的空间,并能引起讨论,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和学以致用的效果。案例库中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0%,支持专创融合案例,扩大案例的教学覆盖范围。
4.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包括文本和多媒体课件两部分。每个案例中多媒体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动画、音像相结合,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见附件5)
三、项目建设期限及要求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9月,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须从立项学年开始连续3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课,并保证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且每学年举办一次课程教学观摩与教学分享,鼓励课程出版配套教材和案例库。
(二)教材项目自立项半年后需提交教材初稿;项目结题验收时,须完成教材编写工作,教材已出版或已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对于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并限制以后此类项目的申报。
(三)案例库项目自立项半年后需提交案例库初稿;验收方式为资料汇报与成果展示。案例库成果以多媒体课件形式予以展示,由学校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案例库在学校备案,并加以推广。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教师按申报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1-3),并制作5分钟的评审答辩PPT,重点介绍项目特色和创新创业属性。教师将申报书(一式2份)交所在学院教务办,答辩PPT于评审前一天发到指定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在申报书相应的栏目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汇总表》(附件4),于10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21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评审程序为:申请教师现场答辩,专家结合答辩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评价,择优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工作联系人:孙菲菲、王也;联系电话:88872014;电子邮箱:hnsdscb211@163.com。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申报汇总表.xlsx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