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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期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的期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程考核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的期末考核安排:

1.结课考核:本学期的结课时间为第12周,第13(1130日至127)进行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教务办做好监考安排,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巡考。其中,智慧树、超星尔雅平台网络课程考试时间为121日至7日,爱课程平台网络课程的具体考核时间以任课教师通知为准;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智慧树服务工程师唐韵(电话18569525943QQ:131770985712153819),超星服务客服唐威(QQ:2263934247253426680)或任课教师。

2.成绩录入:请各学院教务办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阅好试卷,并于1214日之前将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其中,智慧树、爱课程平台网络课程的授课老师可以选择批量导入成绩的方式,授课老师如实填写《在线开放课程成绩录入模板》(附件1),由学院教务办汇总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所有考核的原始材料(含论文、平时作业、试卷等)都必须由各开课单位妥善保存。

二、下学期课程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着眼于全人教育,课程内容应具有广博性和融通性,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展现知识发展脉络,原则上理解课程内容不需要学生拥有特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不建议把过多的应用性课程和专业性较强的课程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对于新开课程,任课教师需对照“生命健康与艺术审美”“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科学理解与世界认知”“哲学审视与责任担当”“教育情怀与终身发展”五大课程模块相关要求(见附件2)进行申报建设。对于已开课程,任课教师应持续优化课程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考核方式,促进学生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人格塑造的有机结合和全面提升。鼓励教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争取培育更多一流建设课程。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每个专业每个学期至少开出1门以上、相对稳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且各学院开出的课程门数及容量需能容纳本院的选课学生人数。

2.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教育科学学院应至少开设4门教师教育选修课程,鼓励有师范专业的学院至少开设1门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二)申报方式

2021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分为新增课程、已开课程两类,所有开课计划一经确定,任课教师、开课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1.新增课程申报

鼓励教师将已在各课程平台上线运行的在线开放课程作为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供全校本科生修读。任课教师申请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审核同意后,于124日之前统一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审批。任课教师申请教师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需联系教师教育学院审批。同时,任课教师需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开课申请”,由开课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具体操作说明可见附件3。开课之前,需将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2)、教案、课件等开课材料交由开课单位备案存档。

2.已开课程续开

所有已开过的课程由开课单位教务办负责人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下学期开课计划申报工作。同时,需及时设置好所有拟开设课程的选课对象、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开课安排,于1225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三、相关说明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的期末工作,有序组织师生完成课程的期末考核,积极动员教师开设出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高质量选修课程。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部门科室联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务处素质教育科李老师,电话88872247,邮箱jwc205@hunnu.edu.cn;教师教育选修课程: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谢老师,电话88872923,邮箱51828639@qq.com


 附件1:在线开放课程成绩录入模板.xls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3:教务管理系统开课申报操作说明之新增课程.doc

 附件3:教务管理系统开课申报操作说明之已开课程.doc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开课情况一览表.xls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2020111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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