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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本科课程(含继续教育课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数目

我校可推荐本科课程2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至教育厅参评。各学院可推荐课程不超过1门,推荐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学校经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厅参评。

2.申报条件

1)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课程须是纳入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可由一名教师或团队讲授,且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已经实施了改革,并取得实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2)教学研究中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研究中心应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先进理念、人员配备、运行机制,对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具有指导性。

3.材料提交

请学院应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精心组织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供《申报书》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一份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可在申报表后附有关佐证材料目录,具体内容可提供网站链接,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截止时间为2021325日上午12点之前,电子版发送至jyk211@126.com,纸质版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科209室,联系人及电话:刘飞、毛影黛,0731-88872218


 附件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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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