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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

为严格执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总结各中心建设成效,发现不足,做好中心后期建设,拟在近期对生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育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设计与工程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总结建设成效。对照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划,总结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认定以来的建设成效。

2. 发现建设不足。以验收指标为参考,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为标尺,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不足。

3. 做好后期建设。在总结前一阶段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中心下阶段的建设规划,根据发现的不足制定针对性、可行的建设方案,指出需要重点建设的内容,更好地突出中心的优势特色。

4. 规范经费使用。检查中心经费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用于中心建设,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中心进一步建设需要。

请各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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