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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和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学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结合学科发展前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及学校专业、课程建设需要,编写符合时代精神、体现学校办学理念、突出教学特色的精品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对2019年已立项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提升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时代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项目立项

(一)项目立项要求

1.立项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创双教育等方面的新理念、新内容,有利于学生各项能力培养。

2.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教师,教学研究成绩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原则上应参加过教材编写工作,有相关教材编写经历。教材编写成员应配合主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学风严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教材内容应体现人才培养产出导向原则,符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要求,总结和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有较强的的理论性、先进性和系统性;能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凝练教学改革成果,特色鲜明,创新性和实用性强;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填补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教材编写的空白。

5.教材形式上,推动传统教材与新形态教材协同发展,鼓励线上与线下结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满足教学需求和符合学生特点的新形态立体化教材。

6.立项教材原则上应是2020年以来已编或即将新编的教材和修订教材,修订教材与原教材相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要有较大创新及质量的明显提高。已有教材需经过至少一届以上学生使用才能申请修订。

(二)立项数量及建设重点

2021年拟立项校级规划教材40部左右。凡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省部级以上教材立项的须先经学校立项。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改革需要,此次重点建设以下四类教材:

1.支撑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教材;

2.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的教材,尤其是教师教育类课程教材;

3.新兴、交叉学科专业领域教材;

4.适应人才培养需求的实践类、创新创业类教材。

(三)项目立项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位教师作为主编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获校级规划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任务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确定推荐教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每院限推4部。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网评、现场汇报与答辩相结合方式,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立项。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已出版教材、新编建材或讲义样本、修订教材样本等)。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页复印件

2.教材编写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党委开具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学院填写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五)立项教材管理

1. 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统筹教材的编写工作,制定教材编写计划。

2.立项教材原则上2年内正式出版,需要延期的,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出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教材研究、编写和出版的相关开支。其中即将新编和修订的教材项目用于教材出版的费用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教材立项后,先资助总经费的三分之一,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预期目标的,结题验收时拨付剩余的三分之二。鼓励各学院设立专款资助教材建设。

4.开展结题验收。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建设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结题验收时,须完成教材编写工作,教材已出版或已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对于未通过或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并限制以后此类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结题验收

1.2019年立项的49部校级规划教材(附件4)进行结题验收。

2.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5),一式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样书2本,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立项教材名称。

结题材料及相应电子档请于1120日前进行报送,申报立项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档请于1130日前进行报送。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0731-88872158,电子邮箱:147285839@qq.com

附件: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3 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2019年度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名单.docx

 附件5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docx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102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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