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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申报立项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落实《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校行发〔20196号)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建设工作,完善我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案例库的立项建设工作,并对往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2021年学校拟立项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和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库若干项,每门课程资助2万元,每个案例库资助0.5-1万元。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按《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和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处发〔2021102号)要求立项申报。

(一)申报要求

1.“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申报课程必须为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课程类型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课程建设团队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效果好。鼓励团队吸纳有创新创业指导经验或行业企业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

课程内容特色鲜明,教学资源紧跟学科和行业发展前沿,课堂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强,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锤炼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鼓励使用国际化、多载体的教学资源,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

课程规划合理,现实可行。课程应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课程教学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三融合的优先。课程覆盖面大,学生受益范围广的优先。

2.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库

①案例库的负责人应为校内教师。校内教师也可联合校外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申报团队共同申报。

②申报人或申报团队须参与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③每个案例库不少于5个案例。案例的选材应立足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结合创新创业领域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成果应能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领域范围内共享;同时案例要有理论深度,在使用案例进行课堂教学时要留有让学生思考分析的空间,并能引起讨论,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和学以致用的效果。案例库中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0%。支持专创融合案例,扩大案例的教学覆盖范围。

④案例库中的案例应当包括文本和多媒体课件两部分。每个案例中多媒体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动画、音像相结合,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见附件3

(二)项目建设要求

1.“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须从立项学年开始连续3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课,并保证每学年至少开设1次,且每学年举办一次课程教学观摩与教学分享,鼓励课程出版配套教材和案例库。

2.案例库项目自立项半年后需提交案例库初稿;验收方式为资料汇报与成果展示。案例库成果以多媒体课件形式予以展示,立项1年后由学校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案例库在学校备案,并加以推广。

(三)申报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申报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1-2,一式两份),并制作5分钟的答辩PPT,重点介绍项目特色和创新创业属性。已获创新创业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立项,暂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2.单位推荐。各学院在申报书相应的栏目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3.学校评审。教务处(双创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查看材料、现场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立项。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检查范围

1.学校对2018年和2019年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开展结题验收,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立项项目已建设完成的,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检查程序

1.材料准备。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4)。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和《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结题汇总表》,并制作5分钟答辩PPT

2.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在相应的栏目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3.学校评审。教务处(双创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查看材料、现场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中期检查与结题材料及相应电子档请于1119日前报送,申报立项材料及电子档于1126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孙菲菲、罗慧娟,联系电话:88872014,联系邮箱:hnsdscb211@163.com,办公地址:教务处21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教材及案例库结题验收成果统计表.xlsx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111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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